最近网络上一直在对珊瑚虫QQ的作者进行讨论,更听说该作者被深圳公安机关逮捕。第一次听到这个报道的时候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,因为在我的印象里,珊瑚虫的作者应该是一个值得尊敬的、严肃正直的、深受网友爱戴的这么个人物,然而事实就是事实,现在这个风光的作者沦为了阶下囚,留下的只是思考。虽然我对月光博客主人的部分论调还算赞同,但他的有些逻辑却明显有些荒谬(下面会有所阐述)。另外,说老实话我对QQ一直用得很少(要不是有些同事和同学朋友在使用,我可能根本不会用它),主要是因为它太扯了(它的功能太扯远了):原本就是即时通讯软件不就行了?现在弄得花里胡哨的,复杂的功能一大堆,腾讯的主页也由一个QQ下载页面发展成了一个网络门户,有这个必要吗?难不成是腾讯的创始人想钱想疯了,一定要拓展自己的王国?我向来不善于深入的探讨某些论题,但就某个论点进行讨论还是比较乐意为之的,下个段落收录的就是我在月光博客上的两条留言,主要驳斥了月光的那条经常使用的荒谬逻辑:“你们对腾讯有意见,可以不使用腾讯QQ软件,没有人强迫你们使用”。
第一条留言:237.没有办法/不知道波主怎么会这么想?到底腾讯给了你什么好处呢?我一直没有使用QQ,但是应为有些同事在用,所以不得以偶尔用用,真的是太花哨了,比起MSN来完全没有档次,像小孩玩具。(2007-10-2 20:03:50)
第二条留言:238.没有办法/怎么波主的这句话听起来挺让人不舒服呢,这种逻辑有些霸道:“你们对腾讯有意见,可以不使用腾讯QQ软件,没有人强迫你们使用”。这就相当于:“你们对这个淫秽网站有意见,可以不进入该网站浏览,没有人强迫你们浏览该网站”。但是,显然,这种网站是应该关闭的,难道QQ不是也应该这样吗?这样的网站不是浏览不浏览的问题,是根本不应该存在的问题,就像QQ一样,对腾讯QQ有意见,用户不是用不用QQ的问题,而是决定是否让QQ永远消失在用户视线里的问题。用户拥有最终的否决权,而不是被动的选择。即,我们用户不用你QQ,也不允许你QQ存在,因为你的问题太多了,法理上应该让你消失。(2007-10-2 20:17:51)